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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公布 | ||||||
发布时间:11-03-10 | 发布来源:张江红 | |||||
工信部3月9日公布了《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下称《准入条件》)。《准入条件》规定,现有氟化氢生产企业应当按规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清洁生产评估,应当在2013年年底前达到上述要求;通过改造达不到的,要按期停产或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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